涟水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涟水县地处江苏省北部,黄淮平原东部,淮河下游。辖31个乡镇、场、圃。2001年末全县人口达103万,其中非农业人口有21.58万境内有汉、回、藏、满、壮、朝鲜、侗共7个民族。总面积167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30万亩,水面38.5万亩。交通非常便捷。苏307、苏308、淮高路等6条省道从境内经过,宁连(南京一连云港)高速公路纵贯全县47公里,并与同三(黑龙江同江一海南省三亚)、京沪(北京一上海)高速公路在县境内汇台。距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连云港仅100余公里,距省会南京两个半小时即可抵达。新长铁路(江苏新沂一浙江长兴)北接陇海路,南接津浦线,货场距涟水县城20公里,苏北干线航道盐河贯穿全境49公里,500吨的船舶可四季通航。境内有6条区域性可通航河流,形成铁路、公路、水路交通网络。拟建中的淮安飞机场在县境内保滩镇,离县城区8公里。